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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硕博连读是指在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综合成绩优良,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为做好我校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

详见《宁波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点击查看)。

二、申请条件

符合《宁波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要求;符合各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三、申请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报名

考生于2022年11月21日-2022年11月30日向招生学院提出申请并递交以下申请材料:

1.《宁波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附件1);

2.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书(3000字左右)(附件2);

3.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须在同一页上);

5.硕士期间课程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学校研究生院公章;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利、专著、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参与科研情况相关材料;

8.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附件3,推荐书须由推荐人所在单位盖章,由推荐人密封并在封口签字);

9.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4);

10.招生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具体见各学院招生实施方案)。

考生应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或所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作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核

招生学院对考生资格及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综合考核名单。

(三)复试综合考核

2022年12月中上旬,招生学院组织复试综合考核,包括外语水平考核、专业和综合知识考核、科研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注:具体详见各招生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实施方案。

四、报考注意事项

(一)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申请程序,或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原则上每位导师每年限招硕博连读研究生1名。

(三)在读优秀硕士生经申请获批准,可以从第五学期正式转为博士生,进入博士生阶段学习,硕士生学籍同时取消。

(四)硕博连读生不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不再申请硕士学位,并需签订硕博连读协议书(附件5)。

(五)拟录取考生需登入“宁波大学博士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六)本通知如与国家相关政策不符或国家调整招生政策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七)我校将在教育部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五、信息查询及联系方式

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graduate.nbu.edu.cn/zsgz/zssy.htm

研招办联系电话:0574-87609136

 

附件:

1.宁波大学2023年硕博连读申请表

2.宁波大学攻读博士生研究计划书

3.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家推荐书

4.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5.宁波大学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协议书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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